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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织方

  • 永州市乡村振兴局
  • 永州市民政局

项目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印发“光明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7)760号)、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卫扶贫发(2021)6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一2025年)》(国卫医发(2022)1号)的要求,中国乡村发展志愿服务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决定面向中西部地区农村人口持续开展白内障救治项目。在对脱贫攻坚期间“光明扶贫工程”总结评估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现对开展白内障救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补助对象

  • 农村脱贫人口
  • 易致贫监测人口和农村特困
  • 低保等低收入人口

项目补助标准

对困难患者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促进会按单眼上限1500元的标准予以资金补助。

项目补助流程

项目补助报名